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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金上限规定 借条大写写错了借条名字别人代签有效吗?

添加时间:2022年1月15日 来源: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   http://www.bjzmdlaw.com/

  宋律师南京经济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合同违约金上限规定

合同的内容是非常多的,如权利与义务,还有违约金等。其实违约金不是每一个合同都有的,但却是每个合同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合同违约金是经过双方约定达成的,而且违约金的上限是有法律规定的,并不是无限制的,为大家聊聊合同违约金上限规定。

一、合同违约金上限规定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标的的2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 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违约处理

单方违约

依《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到来之前,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违约广播这种毁约心思表示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行为表现而预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其构成条件为:1、债务人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68条所规定的情形;2、守约方具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具有上述情形;3、违约方不愿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对于预期违约,守约当事人依法选择下列救济方式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法律:

自救手段

依《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司法救济

依《合同法》第10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等待履行

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违约金上限是有规定的,在合理的范围内,发生纠纷法院是支持的,但超出部分,法院不会支持。获得合同违约金,必须一方合同违约了,要及时处理,减少己方损失。建议去网站找专业的律师服务,这是很有必要的。

借条大写写错了借条名字别人代签有效吗?

一、借条大写写错了借条名字别人代签有效吗

无效,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借条应当准确,并由本人签字,别人代写的签名是没有用的。但是对于别人代写借条,本人签字的情况,是有效的。因为本人签字就等于承认了借条内容,所以有效。签名的效力是确认,并不一定非得要盖章。合同的效力是一旦发生纠纷,用来确认行为效力是否有效。而你签名的效力就是已经确认了交付有效了,只要能确认这名字时你签的,那么这就已经成立。

1、欠款发生的日期—定要写清楚,最好精确到日,可以在欠条中约定还款日期,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可随时主张返还,约定了还款日的,需在还款日届满时,方可要求返还。

2、欠款金额要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并写清币种。

3、如果欠款人是已婚的,最好取得配偶的签名,对于债权人而言更有保障,以避免一方以不知情为由拒绝承担还款义务或是在法院执行,一方将财产转移给配偶导致无法偿还

4、应同时收取欠款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

二、借条以及借条的内容有哪些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

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以上就是借条的相关认定标准,涉及到别人代为签字的情况下,显然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特别是对于相关事项的认定,必须由借贷双方来进行办理,签字别的名字还可能涉及到欺诈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要追究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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